案件胜诉却拿不回钱,看完这个你就懂了!

2023-12-14

案例回顾:

某商贸公司和某超市签订供货合同,约定由商贸公司作为供应商为超市供应纺织类商品,合同有效期追溯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22年2月21日止。

根据合同约定及开票时间,货款最晚应于2023 年 3 月 1 日前支付,可商贸公司已经供货完毕,且已经超过货款支付时间,该超市却一直拒不支付货款。

商贸公司将超市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由于案件事实清晰且证据充足,很快案件胜诉,可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查询超市名下银行账户等财产线索,却发现无可供执行财产。后经流水查询,意外发现该超市在被申请强制执行前,账户曾有100万元!

案件结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根据上述条款,如果确实查找不到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终结该案的本次执行程序,待查到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再恢复执行。

法律分析: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涉及财产给付的案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一、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对象

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对象主要是被告所有、占有、享有的实物财产和财产权利。

具体主要有:(1)被告在银行开立的账户(户名必须与被告名称一致)及存款。(2)被告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在案的、拥有所有权的房产,或者拥有使用权的土地。(3)被告对外投资的股权、持有的股票、债券及股息、红利等收益。(4)被告拥有所有权的车辆。(5)被告拥有所有权的厂房、机器设备及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货物。(6)被告享有的对其他人的到期债权,其他人应付给被告的租金等。(7)被告享有专用权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

二、财产保全的期限

不同种类财产的保全期限也是不同的,每次采取保全措施后只能维持一定的期限,到期如果没有采取续封或者续冻措施的,保全措施将自动失效。因此,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仍要继续关注保全措施的到期时间。需要继续采取续保措施的,最好应在期限届满之日三十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及时安排续保。

根据新修订的《民诉法司法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笔者寄语:

在有些诉讼中如果没有申请财产保全,则被告可能会通过转移、隐匿财产的方式逃避法律责任,哪怕案件胜诉也将执行不能,拿不到钱。而财产保全就可以防止被诉财产在诉讼期间被转移、变卖或损坏,确保财产的安全和完整,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并且对于一些公司涉及的大额诉讼,如果原告在诉讼中申请采取财产保全,被告可能会面临财产被冻结或查封的情况,这也就增加了原告方在诉讼中的谈判筹码。

不过要注意,在申请诉前保全时必须要提供明确、清晰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例如被保全财产为不动产的,应当提供产权证明材料、或者不动产具体信息;被保全财产为银行存款的,应当提供储户姓名、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币种和账户类型等等。

但是这并非意味着原告可以随意用“保全制度”来冻结或查封他人财产,有些保全需要提供对应的担保才行,且如果申请保全有错误的,申请人还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此类问题错综复杂,难以处理,如果您遭遇此类纠纷难以解决,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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